榕晟科技燃油、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计算器
依据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》(HJ953-2018) 附录F计算
计算参数设置
锅炉类型
(必选)
请选择锅炉类型
燃油锅炉 - 普通柴油(轻油)
燃油锅炉 - 燃料油(重油)
燃气锅炉 - 天然气
燃气锅炉 - 液化石油气
燃气锅炉 - 煤气
燃料消耗量 (R)
(吨或万立方米/年)
燃料低位发热量 (Q
net
)
(MJ/kg 或 MJ/m³)
燃料含硫量 (S)
(燃油:质量百分数, 如0.1%; 燃气: mg/m³)
年运行时间
(小时/年)
是否采用低氮燃烧技术
否(无低氮燃烧)
是(采用低氮燃烧)
末端治理技术选择
二氧化硫(SO₂)治理技术
直排
湿法脱硫(石灰石/石灰-石膏湿法)
颗粒物(PM)治理技术
直排
袋式除尘技术
氮氧化物(NOx)治理技术
直排
SCR
计算公式说明
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计算公式:
E
j
= R × β
j
× 10
-6
式中:
E
j
— 核算时段内第j项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,吨(t)
R — 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耗量,吨(t)或万立方米(10⁴m³)
β
j
— 第j项污染物的产排污系数,克/吨-燃料或克/万立方米-燃料
基准烟气量计算公式:
请选择锅炉类型查看对应计算公式
计算排放量
重置数据
计算结果
基准烟气量计算结果:
污染物排放计算结果
复制结果表格
计算结果说明:
1. 计算结果基于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》(HJ953-2018) 附录F的产排污系数表。
2. 二氧化硫产排污系数与燃料含硫量相关,计算公式为:燃油锅炉19S(kg/t-燃料),燃气锅炉0.02S(kg/万m³-燃料)。
3. 污染物浓度已根据基准烟气量计算,浓度单位为mg/Nm³。
4. 表中"产生量/排放量"为年排放量(t/a),"产生速率/排放速率"为小时排放速率(kg/h)。
5. 排放浓度合理性检查:正常工况下,排放浓度应在合理范围内,如出现异常高值请检查输入参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