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产单元与污染物设置
气象参数
计算说明
GB/T 39499-2020 计算要点
- 卫生防护距离初值计算公式:Qc/Cm = 1/A × (B×L^C + 0.25×r²)^0.50 × L^D
- 卫生防护距离终值根据初值按级差确定:<50m → 50m;50-100m → 100m;100-1000m → 100m级差;≥1000m → 200m级差
- 多个污染物时,取等标排放量最大的污染物计算结果
- 多个生产单元时,取各单元终值的最大值
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型说明
- I类: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,大于或等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1/3者。
- II类: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,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1/3,或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,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指标是按总性质指标确定者。
- III类:无排放同种有害物质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,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性质应指标确定者。
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
建议卫生防护距离终值(最大值)
-- m
所有生产单元中最大的卫生防护距离终值
各生产单元计算结果
| 生产单元 | 占地面积(m²) | 等效半径(m) | 特征污染物 | 最大等标排放量 | 初值(m) | 终值(m) | 确定依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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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计算参数
数据导出与复制
输入参数表
| 参数类型 | 参数名称 | 参数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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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结果表
| 生产单元 | 污染物 | 等标排放量 | 初值(m) | 终值(m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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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出说明:
导出的数据包含所有输入参数和计算结果,可用于存档、报告编制或进一步分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