榕晟科技挥发性有机物装载过程排放计算器

基于《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》开发

计算参数输入

计算公式

根据您提供的图片,主要计算公式如下:

1. 产生量公式:D产生量 = (LL × Q) / 1000
2. 排放系数公式:LL = 1.20×10-4 × (S × PT × Mvap) / (273.15 + T)
参数 含义 单位
D产生量 VOCs产生量 t/a
LL 排放系数 kg/m³
Q 年装载量 m³/a
S 饱和系数 无量纲
PT 真实蒸气压 Pa
Mvap 油气分子量 g/mol
T 装载温度

计算结果

运输方式: 公路/铁路运输
饱和系数(S): 0.6
排放系数(LL): 0.0000 kg/m³
年装载量(Q): 0 m³/a
VOCs产生量(D产生量): 0.000 t/a
相当于损失: 0.000%

排放评估

请点击"计算排放量"按钮获取计算结果和评估。

注:本计算器基于《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》中的标准公式开发,适用于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过程VOCs产生量的核算。不同运输方式采用不同的计算模型。

计算依据:

  1. 公路/铁路运输:采用公式(29)计算排放系数
  2. 船舶装载汽油:汽油取固定值0.215kg/m³(油轮/远洋驳船)或0.410kg/m³(其他驳船)
  3. 船舶装载原油:采用公式(30)和(31)计算
  4. 船舶装载其他油品:采用公式(29)计算,饱和系数S取0.5